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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府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2/6/13
發文日期:2022/6/8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113608171號
主旨:公告本府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委託期間:自111年5月19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。
二、委託事項: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「111年度雲林縣空品感測器物聯網發展擴增計畫」等以下業務。
(一)150台空氣品質感測器設置作業。
(二)150台空氣品質感測器物聯網數據服務。
(三)污染熱區感應數據應用及分析。
(四)提供移動式具有NH3/H2S之微型感測設備。